2012年7月11日水曜日

留言

留言是現時電話及手提電話的必有附加服務。當電話沒人接聽時便自動轉入留言信箱。通常最多留言3分鐘。
多數人留言是說:"請你打番俾我,電話是1234-5678"。有些人什至不會留電話,只說:"我係A君,俾番電話我啦。"

這種留言,我覺得有點怪。既然打電話給對方,一定是有一定的目的,為什麼不索性在留言中乾脆把自己的目的簡略地說清楚?人家一聽了留言之後可馬上作出應對。為何要按多一次電話回覆,才知道你找我的目的?

有人打電話想告訴我替他的電話卡加錢,但找不到我,在我留言信箱留下以下的留言: "你吾係屋企呀?我打了很多次給你,你都沒有聽,你去佐邊度呀?收吾到電話呀?你回來之後打番俾我啦!"

1)整個留言之中並沒有提及到他的目的。
2)既然電話卡沒錢,那他怎樣能夠接聽我的電話?
3)留了成半分鐘的留言,我聽來一頭霧水,打回給他也當然打不通。(因電話卡的分鐘已用完)

留言必須留得聰明一點,簡單及清楚表明目的。就算是有私人話題也必須告訴對方你打電話給他\她的主題。

就以上的例子,我覺得以下的留言會比較簡明及有建設性。

"呀A呀,我的電話卡沒錢啦,你幫我加多一百元啦,加完打電話話我知啦!" 

這樣的留言便可馬上了解來電者的目的及有效率地完成對方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