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重分三大要點:
1. 不做對方不高興的事
很多人明知對方會不高興,但是也要做做了之後便諸多隱瞞當若無其事,被發現了之後 either say sorry 要求對方原諒 or 對你說不想你不開心所以不告訴你。原諒了之後,重滔覆切,沒完沒了。既然你已經知道你所做的事會令對方不高興,那為什麼要做?假若你做了,去掩飾,希望可過到關,沒被發現的話,這個行為已經表現出你對對方的“愛”已經有所動搖,或是你怕失去對方的愛而有心隱瞞。不過就算你可以過多幾多次骨,你在做對方不高興的事,而你可過了骨而佔佔自喜的話,你問你自己會付出多少的愛?答案是你並沒有去愛,但自私地只想被愛。
有些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,發脾氣甚至去手打對方,事後說對不起要求對方原諒,這也不可能去愛, 你愛對方的活,你可忍心令他/她傷心?你可忍心傷害他/她? 你曾經在火花期傷害過對方嗎?
2. 不給對方壓力
很多時我們無意式地給了對方壓力, 包括不停地打電話,控制對方, 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多,期望對方可以回報些什麼,最簡單的如去門口時叫(X) 著“得未啊!” “快的啦!”。。。到
嚴重的“你不准飲酒!”“不准望女人/男人” 看似是一般男女都會發生的事情, 都是給予對方壓力的一種。至於那些常常口邊掛著“我為了你什麼什麼的人,其實期待在對方給他/她那種 “你多麼偉大呀” 的感覺。說穿了,還不是為了自己?!
e.g. “我為了你開了一個多小時車來看你。。。” 看似好像為了對方,但事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"想見到對方"的渴望。所以開了一個小時車來見他/她想見的人。“我”為了你”這句話,好像很偉大,不但掩飾了自己的渴望,而且無意識地希望從對方得到什麼回報,亦成為了對方無形的壓力。
3. 不傷害對方的自尊心
思想還是不成熟的年代,總是多少有些意見不合,無論有任何爭執尤其是別人的短處。e.g. 你真stupid! 你真沒用!你懂什麼!你為何沒頭髮!你這沒腦袋的!。。。這些看似很普通但當事人聽入耳中又很不舒服的字句,日積月纍的話,便成了傷害感情的一個計時炸彈。為了一時之氣,留下將來永不磨滅的烙印,值得嗎?
幸福是自己掌握的、想要有開心美滿的人生,事必要從自己開始。